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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故事心中有許多感慨,一方面是對愛情正面的肯定,另一方面卻對親情的淡薄感到無奈,有時候想想,會覺得許多事情,總是荒謬的讓人不知所云,在心裡頭總有千百個繩頭,卻絲毫理不出頭緒,不過最後明白一件事,許多問題是時間問題,許多答案不一定會有標準,最後只是留下空白,等待有緣人,留下自己給自己的交待!

 

 

 

大姐國中畢業後,就沒再升學,在那一個年代裡,選擇不升學是很正常的,他馬上投入社會工作,跟幾名一起畢業的同村女孩就到台中的工廠當女工,在澎湖是沒有甚麼就業機會的。直到十八歲,大姐才又回到澎湖,不再去台灣工作。

 

跟大姐的感情很好,雖然我們的年紀有一段落差,這個落差並不像與大哥一般有所謂年齡上的隔閡。與大姐幾乎無話不聊,她常會問男孩子的觀點是甚麼,從年紀小問到年紀大了都是如此,一直沒有談過戀愛的大姐,絕對憧景愛情,她喜歡買一堆羅曼史的小說來看,小弟也跟著看,我們還會就劇情討論,當然她也會有喜歡的對象,礙於女性保守矜持的觀念,始終沒有告白過也沒有勇氣去談戀愛,她總會問我這樣、那樣……是不是表示男孩子也喜歡她,對於一個對愛情一知半解的小男孩而言,哪懂這些!問歸問,始終也沒見她交往過半個男友,直到年紀稍大,大概十四、十五歲吧!我知道有一個當海軍的軍官筆友跟姐姐不斷有書信來往,當時姐姐很喜歡這位筆友,說也奇怪,最後這位筆友結婚了,大姐納悶了一陣子,問我怎麼會這樣?這是甚麼狀況?想破頭怎麼會這樣,明明信裡透露很多愛意,一下子就結婚了,不是那男的,自然沒法解答解答大姐這樣的疑問,唯一可以安慰姐姐的解釋,是那男的可能急於成家吧(按當時那位姐姐的筆友35歲,大姐23歲)!這大概是所能想到最好的理由,況且姐姐和他一直也不是男女朋友,只是一直處在曖眛之中,誰受得了一直曖昧,不知道這樣算有安慰到姐姐沒有!

 

這是唯一知道的一段大姐似有若無的戀情。自此之後,有人來做媒,有男孩在追求,大姐似乎從來看不上眼,隨著我高中畢業出外工作、當兵,然後又出外去工作,未再聽過大姐喜歡過或談過一場戀愛,36歲沒談過戀愛,這絕對是女性中的極品,若用現代的眼光可能有更多形容詞,但36年的歲月並沒有在姐姐臉上留下歲月痕跡(家中優良的遺傳,自褒一下……),憑這點在澎湖的就業市場還算吃香。

 

澎湖的就業市場就是這樣了,要不就是公務員,要不就是做生意,再來便是店員(還有第四種,就是找鐵飯碗趕快嫁),大姐就是第三種在卡拉OK當吧台小妹,還好大姐有不錯的外表年紀,看起來還是二十歲,所以老板願意用,姐姐也一直引用譚詠麟的名言對應客人,永遠的二十五。我是不信啦!但別人相信比較重要,尤其是阿兵哥!這也是為甚麼老板還肯用姐姐的原因吧!

 

那一年剛好是台北工作的最後一年,跟母親通過電話才知道大姐不工作了,她交男朋友了,由於當時在台北的工作很不順心,並沒有多問大姐的詳細情況,每個禮拜都會固定打回家關心家中,母親又告訴我說,大姐去台灣了,去找那個男孩子,在台北合夥的公司,發現合夥人有問題,加上大姐不在家中,那一年決定退出公司回澎湖。

 

回去後,才得以瞭解整個來龍去脈,回去時,其實姐姐已有三個月身孕,算高齡產婦的他,到最後才向父母說要嫁了,當我知道姐夫是誰,更頭疼了,竟是同班同學以前的男友,跟我同齡,大姐還很天真的問道,覺得這未來姐夫怎樣,心裡想你都三個月身孕,問我這位未來姐夫的為人如何?你不是存心跟我開玩笑嗎?心裡這麼想,但說出來的就不會那麼難聽,回說「不予置評,你喜歡就好」,我算是很直接的人,但卻不是白目的人。然後姐姐拉著我說起未來姐夫,其實並不想聽的,聽著他們在卡拉OK認識,然後未來姐夫的猛烈追求,到大姐坦誠年紀,這中間倒是有種酸甜的滋味。

 

年齡差距是他們婚姻上很大的阻礙,所以最後他們等於是在沒有親人的祝福下(指的是男方),公證結婚的,就這樣大姐結了婚,生了孩子!36歲戀愛,38歲結婚生子,誰說年齡是愛情的距離,還是一樣可以很精彩,一樣可以很幸福!老實說不喜歡姐夫,但大姐喜歡比較重要。

 

大姐嫁出去後便很少與我們聯繫了,感覺像斷線風箏,一方面是男方家族認為,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幾乎明示、暗示著家姐跟娘家要保持距離,說難聽點,最好老死不相往來,親家對自己嫁出去的女兒,卻不是如此想的,每回一有機會,便把自己嫁出去的女兒,叫去姐夫那裡,然後對家姐說,我是刻意找女兒來,讓他出來透氣吐苦水的,心想怎麼大姐可以忍得住這種話(怎不拿親家明示、暗示的話堵回去,這才叫以其人之道還至其人之身),不過忍不住也要忍,大姐這麼說著,最扯的一次是家姐打電話回來跟老媽訴苦,由於姐夫是獨子,為了傳宗接代,公公、婆婆要大姐忍讓,如果姐夫外頭有小孩,應該要接受等等,說著、說著,說到要離婚,老媽說丈夫是你選的你想清楚,如果真得要離婚回來,澎湖二個小女孩家中還養得起,大姐把這番話原封不動說給姐夫聽,輾轉的再說給她的公婆聽,換來的是姐夫一家來家裡興師問罪,老媽是有話直說的,一句話就塞住親家公、親家母的話,如果要搞到離婚,娘家不收這女兒對嗎?還是該讓她自生自滅,老媽打了電話給大姐,你來哭訴,結果你自己把話說到絕,要老媽替你收拾爛攤子,這是哪門子的女兒法,你未來真有事,娘家怎麼幫呢?說真得我也不懂大姐的邏輯,有事阿爹、阿娘,沒事,當家中的老父母是空氣,之後,向母親安慰,我們只能尊重,這是遺憾中的一事,愛情故可貴,難道這就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嗎?

 

常會去想像別人家庭和樂融融的景象,大家雖然各自有各自的家庭,至少都會互通有無,我們家的小孩,好像都不是如此(除了我之外吧),或許這個家在童年記憶裡,帶給他們太多陰影吧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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