寫過一篇我的理解和AV女優的教育,明著是寫對於AV女優這項職業的想法,暗地裡是對名嘴的相對性批判,今天想對李宗瑞疑似偷拍迷姦的事件說說想法。

 

對這整個事件一開始實在沒興趣,覺得有話想說是從通緝李宗瑞的天數增加之後,感到司法之悲哀,公權力的蕩然無存,意識到這整個可怕的連鎖效應。看著新聞媒體播報又有多少影片照片流出,心裡的第一個感受是這個案件中的承辦檢察官恐怕要負最大的責任,儘管李宗瑞的到案有一說檢察官痛斥,然而痛斥之餘,檢察官是否也對於相關物證的保護及外流過於輕忽,才導致今天的局面,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若非網路的傳播速度如此快速,這一次李宗瑞是否又可以用錢擺平所有事,如今看來真得有一種悲哀情事,可以不用那麼悲劇性的發展,卻因為人性當中許多的醜陋與鄉愿、現實與誘惑,最後這是不得不然的結果。

 

整件事被冠以迷姦案,在於前年陳姓姐妹報案開始,其中姐姐的部份,若按報導來看應有證據可以顯示是否為迷姦,這一點很重要,因為法庭上講的是證據、白紙黑字,如今除了陳姓姐妹的報案資料,尚未看到有任何所謂迷姦的藥檢關鍵證據,因此迷姦一詞的使用是否正確,成了許多人關注的焦點,事實上關鍵卻不是迷姦而是妨害秘密與妨害性自主及性侵害的構成,妨害秘密所指就是偷拍,就算不是偷拍是同意合拍,散播這些私密光碟也是妨害秘密罪,妨害性自主及性侵害則只要有被害人意識不清或明確說「不」的情形下,該罪名便極可能成立。

 

以上所說的並非強調法律上的攻防,在於說明一個社會矚目案件為何受到矚目,他是一連串錯誤所造成社會必需付出的成本代價,這樣的成本代價看來這個社會沒有學到任何東西,網路上流傳許多偷拍的影片,李宗瑞這件事絕非這個社會單一最後之憾。

 

苦口婆心與用心良苦的社會中堅,一再提醒類似個案的檢討與改善,從璩小姐事件到陳先生事件,到底社會學到了甚麼教訓,顯而易見的是言者諄諄、聽者渺渺,你期待這個社會可以更理性成熟健康的看待這些個案,形成具有教育意義的殷鑑,很可笑亦很可悲的成了空泛的理想主義,有人很在乎是事實,絕大多數的人卻是毫不以為意依然故我。

 

台灣是一個生病的社會,就像一個病人卻說自己沒病,有病的是別人,病不是一天造成的,病是養成的,就如同現在一再被提及的人才流失一樣,歸究病因不會是聯考制度,而是十年教改,這一改一整個社會的人才斷層如今看到可預見的窘迫,就好像經濟在政府不斷的自我限縮及政治考量下,漸漸喪失競爭力,更像國軍的戰力,我們的軍人能打仗嗎?我們的武器真的夠現代化嗎?

 

談李宗瑞這件事的問題有很多面向,到底甚麼樣的教育,教育出這樣的年輕人,甚麼樣的環境讓他可以有恃無恐,這些女孩們的遭遇有些值得同情,有一些可能是真的以為真愛,有些可能真得只是貪圖富少,更可能有一些是真的在意識不清下被性侵,卻被迫要攤在世人眼前,在這麼多的可能性之中,在社會形成的卻是一股負面的對待,你們就是貪錢,明星、名模都一樣,就是亂!夜店本來就不是好地方等等。

 

從這個面向去看,有錢不是萬能的,光是做為一個人,李宗瑞就失敗了,常有人說「男人可以風流,但不能下流。」王永慶台灣首富一生至少四個女人,這叫風流也叫需求,同時他負擔的起代價及責任。不鼓勵風流卻也不需天真的以為每個男人或女人一生只有一個對象,所以風流是更為中性的名詞,而下流正如李宗瑞的這個個案,甚至是李宗瑞們,不管偷拍還是同意合拍,影片的流出就是下流的見證,如果你有一個男友(女友)把你的床上私事不斷向周遭人炫耀賣弄,真得可以早點分手了,這就是沒品下流,更何況是這種赤裸裸的影片。至於這些女孩們呢?或許這是讓你們早點認清事實的時候,有錢不是萬能,名譽被毀,用金錢如何衡量,姑息養奸,造成更多的受害者,可以不勇敢,然而你要面對的卻永遠不會少,最糟的不是一個人的面對,而是整個職場的墮落。

 

這些都是病灶之一,痲痺了我們的身心,習以為常之後,我們覺得百毒不侵,以為這就是免疫了,燒退去,痛不見,病毒一直還在體內發酵,直到你為他付出更多代價。

 

為甚麼是60位女孩,為甚麼不是5個、10個,因為病毒從未消失,是誰讓病毒存在,他有機會被消滅也有機會被抑止,國家社會扮演白血球角色的司法又發揮了甚麼作用。很殘忍的一個比喻,因為母親是癌症過世的,用醫學這樣的比喻,更親身體驗那種病入膏肓的沉痛,當藥石無罔的情形下,只能看著身體的枯萎,如果我能早一點正視到病灶,或許一切都可以改變,今天這個社會呢?猶病不知,只能眼睜睜的看著一群醫生,開盡藥方不知是藥到病除或是藥到命除。

 

病灶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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